律师案例

杜凯律师
杜凯律师
陕西-西安
主办律师

夫妻忠诚义务保证书效力案例(2022西安)

离婚2022-03-13|人阅读

夫妻忠诚义务保证书效力案例(2022西安)

---杜凯律师

【案例】

20**年张男和唐女士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书,当时双方感情尚可,在之后的五年里因为张男做投资公司发展越来越好,张男对唐女士变的冷淡起来,双方购置了两套房产,20**年*月,唐女士经朋友提醒发现张男和公司会计田女士同居生活,唐女士于是收集了相关的视频资料和录音等证据,张男发现唐女士的这些行为后,为了挽回家庭,更为了顾忌声誉,张男给唐女士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书内容包括,“如果张男有男女私情或不正当男女关系,则放弃夫妻财产分割权”。

后张男生意亏损,唐女士再次发现张男出轨的行为,法院也因其他案件查封了张男的公司。唐女士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登记在唐女士和张男名下的位于某某市某某路某某花园*号楼*单元*号房屋及西*路**星座*单元**室房屋归唐女士所有。

【法院裁决】

法院支持了唐女士的诉讼请求。

【杜律师分析】

对于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一直是我国婚姻法及各级法院争议的法律问题之一。法律并没有禁止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财产问题自愿达成某种协议(包含婚内财产约定),这种财产分割协议是以离婚为条件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涉及财产问题的协议,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当认可其合法性。

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姻当事人因夫妻忠诚协议履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夫妻忠诚协议的合法性,不能一概予以否定或肯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