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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福田律师
韦福田律师
山东-淄博
主任律师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

刑事辩护2014-09-25|人阅读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

违法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某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园地进行采沙的合同,在未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采沙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进行采沙并予以销售,实际毁坏园地面积共计23.71亩,取沙平均深度3.563米。

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律师解答:

违法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农用地不仅只耕地、林地,也包括草地、园地、养殖水面等其他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除指非法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等非农用地外,还包括农用地之间的非法改变用途的行为。

本案被告人违法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均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告单位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王某作为单位的直接负责人,代表本村组织并具体实施了非法转让农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其行为均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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