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代理,工程款得以全部追回
案情简介:原告贾某与被告宋某夫妇于2013年5月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原告出资金和带领建筑施工队伍施工,共同完成由被告承揽的XX工程,双方约定了利润分成和亏损承担的具体结算办法。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投入数百万资金,带领建设工程队伍进场施工,工程完工后,被告只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有数百万元未支付给原告。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无奈之下,2015年,原告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追讨欠款。
委托经过:原告通过我以前办理案件的当事人推荐,找到我,了解案件情况后,我提出了分析意见,原告回家考虑后,当天到律师事务所交费委托我办理该案。
办案的主要思路:接受委托后,根据原告提供的材料和律师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本案要解决几个关键问题:1、合作合同的效力及原告依据合作合同所获分成的计算方法问题;2、被告方与工程甲方的法律关系及工程款支付问题;3、工程挂靠B公司与原、被告的主体关系问题、工程款代收、给付问题;4、诉讼涉及的证据材料调取、收集及使用问题;5、诉讼主体确定、排序及诉讼请求确定问题;5、诉讼财产保全及财产担保问题
案件处理结果:由于处理该方面事务经验相对丰富,加之准备充分,起诉后对方财产又被有效保全,之后,我代表原告方与被告及其委托律师经过二次协商,最终,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被告同意按照我方要求付款,双方达成协议后到法院调解结案,原告合法权益得到完全维护。另外,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作为对方当事人的被告也对我的工作肯定,在本案结束后不久,其委托我办理另一经济纠纷案件。
办案体会:工程款纠纷案涉及专业知识,处理相对复杂,办案律师必须具备前沿法律知识和丰富处理此类案经验,具备良好的案件策略和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严谨、细致,才能很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才能赢得更多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
桂林律师: 刘庆才
201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