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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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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
主办律师

山东省寿光市尹某某诈骗案

刑事辩护2011-03-21|人阅读
2010年8月14日晚上7时许,被告人尹某某在寿光市渤海路“天地缘”洗浴中心二楼办公室内,以母亲生病急需要钱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某现金二万元。2010年8月29日,被告人尹某某以母亲生病动手术急需现金为由,在潍坊市世纪泰华对面的农业银行内骗取被害人王某某现金十万元。后该将所得赃款用于储蓄银行还贷、工商银行还贷以及购买首饰、电脑等物品。被告人尹某某父亲委托山东昌潍大鹏律师事务所张强强律师为被告人出庭辩护,经张强强律师抓住辩护要点及对被告人有利的辩护证据,预期辩护成功,被告人被寿光市人民法院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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