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武汉某某公司
代理人:罗律师
被告:湖北某某公司
裁判法院: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文书号:(2021)鄂0117民初7260号
争议焦点:本案到底是租赁合同纠纷;还是工程合同纠纷?
代理过程: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是租赁合同,且欠条打的是租赁费;但从合同内容看又有工程施工的内容。因为性质不同,可能影响管辖的法院,当事人的选择,我接受委托后,还是以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并列明了所涉四名被告。最终经法院调解由两名被告共同承担支付拖欠的租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