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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忠律师
张立忠律师
江西-九江
主办律师

强奸罪

刑事辩护2013-12-21|人阅读

深圳男子李某通过网上聊天与江西九江的女子王某认识,不久王某主动请李某到九江来玩,二人见面后买了一些小菜和啤酒到一个宾馆开一间房,喝酒之后,二人在一起发生了性关系,不久有人敲门,女子王某开门,进来两个男子,男子说王某是她的老婆,要李某赔偿人民币6000元,李某不从,三人打了起来,两个男子没占到便宜,女子王某就打电话报警,警察来了,王某说李某强奸她,有擦拭后的纸、被李某撕破的上衣,还有身上的抓痕,于是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将李某刑事拘留并通知了李某的家人。

李某的父亲急忙从深圳来到九江,到处找人到警方说情,并且与女子王某联系,愿意赔偿王某的损失,但警方表示赔偿了王某的损失,也撤不了案,李某的父亲非常着急,无奈之下找到张立忠律师,接受委托后,张律师会见了李某,仔细问了案情,了解到宾馆开房是女子王某用自己的身份证自己办理的,以及他们会面前聊天的情况,见面后的情况,及时向检察机关提出了李某强奸罪不能成立,建议不批捕的辩护意见。

几天后,检察机关做出了不批捕的决定,当天李某从看守所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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