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罗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刑事拘留,后被羁押于杭州市西湖区看守所。
律师介入
罗某被刑事拘留之后其家属委托了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马晓胜律师团队的赵荻律师。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第一时间进行会见并了解案情,并与公安机关沟通,及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法律意见书。
律师意见
律师认为对罗某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依法应当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主要意见有:
1.辩护人认为本案中涉及的交易平台是大宗商品诈骗事件,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本案的定性存在问题;2.本案系平台公司主导,应当属于共同犯罪,作为下级平台代理商的犯罪嫌疑人罗某属于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3.本案系平台公司主导,应当属于共同犯罪,作为下级平台代理商的犯罪嫌疑人罗某属于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4.罗某存在自首情节,按照规定可以减轻处罚;5.罗某自发现平台有问题之后就停止了相关工作,应当属于犯罪中止,可以减轻处罚;6.罗某自小体弱多病,并患有严重肝病,可能存在生命危险;综上,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办理结果
西湖区公安分局最终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对罗某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于当日对罗某予以释放,使其能够及时与家人团聚。
法条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