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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方律师
王世方律师
安徽-合肥
合伙人律师

交通肇事罪赔偿七十万,被判缓刑

其他2012-02-06|人阅读

上海青年女子顾英为工作生活之需,购置了一辆小型越野客车。去年5月12日下午,她驾驶爱车,行驶至闵行区莘松路小区门口广场,后在由北向南起步欲进入小区入口时,车辆连续撞击在广场上及小区门口执勤的保安郭某和唐某,致两人倒地受伤,并与李某正驶出小区通道的小轿车和王某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发生碰擦,造成两人受伤两车损坏的后果。之后,郭某经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死亡,唐某多处软组织损伤,右侧耻骨上肢骨折。

事故发生后,惊慌失措的顾英急忙打了110和120报警和求救。经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某系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经交警支队认定,顾英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他各方不承担事故的责任。在接受讯问时,顾英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本来车子停在那里,起步后突然窜出去了。”案发后,顾英向郭某家属赔偿70余万元,赔偿了唐某9000多元,王某8000多元和李某9000多元。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顾英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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