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
罗杰律师
重庆-重庆
主办律师
亲办案例
同时供职两家单位工伤补偿讲究“就近”
原告淄博某信息公司认为,王某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应认定为劳务关系。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及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20
#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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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人员经认定为工伤,能否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龙某、唐某的委托,指派罗杰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出庭参与龙某、唐某诉重庆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劳务纠纷一案,根据今天
#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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