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
陈鹤华律师
广东-中山
主办律师
亲办案例
跨公司调动员工,用人单位如何避免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一、案情简介A女士于2014年1月起在甲公司任职,后于2019年5月调到甲公司的合资子公司乙公司任职,月平均工资10000元。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
#劳动工伤
人看过
加载更多
加载中
没有更多数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