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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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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钢律师简介

刘钢律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已近十年,是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熟谙法律,通晓经济,了解政策;司法实践经验丰富,曾担任十几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优质、严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直深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好评。擅长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股东出资增资纠...

王红梅律师简介

王红梅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现任黑龙江德论律师事务所主任,自1993年从事法律工作者直到注册律师,具有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为成为优秀的律师垫定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执业期间,她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做专家型律师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探索出了一条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相结合的路子,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市各个县以及其他省市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09年荣获“大庆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座右铭:我是您黑暗中的一盏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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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咨询工商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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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協議是否有效

    转让协议有效。现在一般认为此种协议为可撤销协议,在未撤销前,应当有效。 王某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通知效力待定,但预留反映时间太短,并不一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 股东向公司出资,可分期出资,期限未到,公司不可以要求股东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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