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房子,合同签定的交付日期是13年6月30日。但是开发商有提前打电话让我们去收房。13年5月3日首次去验房,发现阳台水管处漏水,售楼小姐说会帮我们处理,当天就没有收房。第二次去收房时,阳台漏水问题是解决了,可是又发现次卧空调管处漏水,主卧渗水,收房又没收成。一直到现在,主卧渗水的问题还是没解决,他们是有让维修人员在外墙抹防水,但看来没用,昨天刚好下了一场大雨,过去看房子,还是渗水。我想问下,像这种状况应该如何处理呢?开发商这样算不算逾期交房?渗水这个质量问题能向开发商要赔偿吗?(现在工人价钱又上涨了,导致我们装修费用增加等)
另:渗水漏水问题是有拍照片,但是没有什么书面整改之类的文件。
如果是严重影响到你们居住则可以按合同约定进行索赔,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