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爹,生前欠别人7万6千多,具体是,2002年的时候他和原告共同商量下给第三方赊了红转,砖款为76000多,07年时我的老公爹因病去世,之后和他共同赊砖给别人的那一方,便到我家让我婆婆还钱,但具体情况我的婆婆也只是听我的老公爹说起,但是欠条我们也没有看到,只是拿着一本大本子,说上面有我的老公和老公爹的签字,07年我老公爹去世后我们也没有偿还能力,只能每年为他们签字,到现在他们起诉我们家了,而且传票上直接写的诉讼费由我家出,还没上庭怎么就这么写了,谢谢您的帮助
如果有你老公的签字,他们起诉你们就没错了。但这个钱应该不属于你们自己的单独债务,有时间你可以带着相关的证据到律师所去详细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