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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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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主办律师
律师解答服务记录:
男女双方离婚后,孩子跟着男方,但是男方再婚后又生育一子,前妻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么?
建议咨询计划生育部门,详细询问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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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你:一,这次我在中国起诉的离婚案,如果被告不在国内而不出庭应诉,法院一般怎么处理?二,被告有权向法院提出人在国外(或以任何理由)来规避审理吗?三,如果被告不出庭,会有利于原告方吗?这种情况法院一般怎么处理?有空请释疑,不好意思麻烦你了!
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查立案后,被告杳无音信的,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其一: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将传票送出三个月,被告无消息,一般法院会再公告七个月,缺席判决(如果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法院一般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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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能允许离婚后为了孩子生活在一起吗
这个法律没有严格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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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幼儿园因为一些情况不办了,老师想要索赔遣散费。之前签的合同都是一年一年签的,今年都没有签合同,有部分老师都在这里做了六七年。园长去年在其他地方办了一家幼儿园,因为工作地点和其它原因老师们都没有申请去,园方说都可以去新园,但是那边根本容不下,园方的真正目的就是不给遣散费。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要到遣散费吗?
园方应依法向你们支付遣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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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上班合同到期已经过了10天公司没给我们签合同,我们有赔偿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你们这种情况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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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在四川当地买了一套房子,并签了认购书,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口头告知我们2016年接房。2016年4月告知我们接房时间改在2017年接房,而且当初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查了下相关规定,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能销售房屋的,而开发商违规抄作。到现在都不知道开发商有没有拿到预售许可?现在想退房可以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你遇到的这种情况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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