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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誉志律师
顾誉志律师
上海-上海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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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律师你好:我这里有一个关于合同纠纷的案件征求你的意见。我和朋友都是毕业不久的学生,凭着工作的辛苦钱想合伙做点小生意。去年年底,我和朋友打算接手一个宾馆。与该宾馆负责人首次联系是通过电话,电话中对方承诺有消防证和特行证(没有录音)。我和朋友实地考察后对宾馆比较满意,美中不足的是对方始终没有拿出证件(只见到营业执照),推托消防证和特行证不在宾馆。宾馆负责人(合伙三个)再三保证宾馆证件齐全,并提出如果我们交了定金,可提前在前台收钱。我和朋友商量后认为可行,就与他们商量好转让费,并签订店铺转让定金协议。协议内容包括,甲方结清宾馆员工之前的工资,甲方承诺今日之前无任何纠纷,转让定金五万等。希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签订定金协议的第二天,宾馆因为对方之前欠房租被物业停水停电。到对方结清房租,宾馆来电,已经停电有6个小时。我二人钱筹集够了,因对方信用问题犹豫了。再次要求看证件,对方拿不出。我二人通过渠道得知宾馆并无消防证和特行证,与他们商量退回定金事情,被一口回绝,把我们赶出宾馆。一气之下,我们把他们告上法庭。以对方无消防证(事先承诺有)和停电为由,告对方违约。法律使用定金罚则。证据是停电通知的照片,对方无消防证的凭证,以及后期取得的数个通话录音(能证明对方在前期就承诺有消防证)。后又补充证据(照片)证明我二人走后宾馆正常经营一段时间。被告在庭上提交与朋友的通话录音一个(在我们录音前三天),录音中没提证件的事情,又说我们在前台期间员工走了两个(一个是员工之间矛盾,另一个是前台),导致宾馆无法经营,要求我们赔偿损失(水电房租)七万多元。法院的判决:原告后来才强调证件问题,原告形成接手宾馆事实,五万元不适用定金罚则,被告退还原告两万元,受理费原告1840,被告460。同意解除定金协议。法院完全不理会被告有无证件的问题,对我方录音强调的事实(被告从开始就承诺证件齐全)置之不理,对宾馆停电原因视而不见,损失承担与受理费的承担明显不公。因此,我二人决心上诉。等待判决时间,我们与被告其中一个和宾馆一老员工(老胡)各通了电话,他们的意思是还让我们接宾馆,同时还透漏宾馆经营不下去是因为被告三人有矛盾,再难合伙经营。我们有录音。以上就是这个案件的大概,我二人因对方无证且信用问题不愿接手宾馆,又不服法院判决,决定上诉。你认为我们二审胜诉的几率有多少?关于证件问题,是口头约定,不形成书面有没有法律效力?停电是对方过失造成的,对方已经在履行合同中造成违约,事后弥补就可以么?被告是否存在违约,什么性质的?由于对方的信用问题导致我方不愿继续接手,法院会认同么?若上诉,我方应该从哪里寻求突破口?补充:我二人在前台期间,被告没有插手宾馆经营。
哪里的案件?判决书有吗?
顾誉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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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顾律师,我也知道房子那里是拿不到的,也不可能拖这个时间去加名字,我就想问下像这种家暴行为能要求精神赔偿吗?我朋友是为我挡才被打上了脸,如果她不挡就是我受伤,很长的口子在面部中央,已经造成毁容。
受伤的是你朋友,你没有受严重的伤,所以离婚诉讼里你主张赔偿是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你朋友可以报警或者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这对于你第一次起诉判离有利,但是和赔偿无关。
顾誉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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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打第一次官司能打成功吗?这算不算婚姻破裂
如果你说的男方有乙肝,婚后一直没有夫妻生活都属实,第一次也是有可能判离的。
顾誉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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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听说所有的地方和法院都已经实施了和限制了对被执行失信人不动产交易,即使没有被法院查封的不动产,因为是被执行失信人就不可以去房管局交易过户变更产权是这样吗
没有被查封应该不受影响
顾誉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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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到七月上旬就满2周岁了他现在要提起诉讼我刚网上看了第一次只要我说不离婚一般法院不会判离婚的没有家暴和其他的乱七八糟的事是这样的吗。然后6个月以后可以在提起诉讼。6个月以后满两周岁了那是不是对我获得孩子抚养权有利啊毕竟孩子两周岁不到一般是判女方的。女方是二婚有个小孩。我是第一次结婚就这么一个小孩。孩子现在奶奶带着。把握应该有多大。可以要求女方出抚养费吗?
第一次不判离的可能性很大。第二次诉讼可以争取小孩抚养权。小孩两周岁以上,奶奶照顾,女方有小孩男方没有,这些因素对你有利。但是还要考虑双方经济状况,文化程度,是否有房产,小孩户籍等因素。如果你争取到抚养权,抚养费当然可以由女方承担。
顾誉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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