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房产继承的问题,简单的说下我们家情况,我爸走的突然,名下一套房子,家里就我和我妈妈,爷爷先于我爸去世,奶奶还在,但是奶奶把她的份额要给我,已经签署放弃了,但是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爸前面还有一个家庭,并且有一个孩子,但是三十多年来从来没有再联系了,而且曾经他们的离婚协议上写的很清楚,前妻其他的不要,孩子的抚养费一次性当堂付清,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法院能否把房产百分百判给我和妈妈?或者,即便那个孩子有继承权,是否可以判的更偏向我多一些呢?
你好,法定继承一般是所有的继承人平均分割,但是如果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把份额分配给其他人,另外,如果是对死者未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对死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照顾死较多,可以适当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