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赤峰敖汉旗的,我家的耕地因城市建设需要征用,我父亲作为一家之主代表再政府的协议书上签字同意征用,但没过多久我父亲因心梗意外去世,补偿款马上就要下来拉,现在却通知我家只给我父亲补偿64000元(土地使用全还有15年)款,村里卖地的款不给补偿(卖地款每人大约补偿10几万说是村里人平分),村里说签拉字的现在死的不算,但新生儿算数,只按现有人口算,可是当初签字征地时我父亲就是当事人,我们村里只有我一家是这种情况,我们去大队找,没有相关文件说是几个村商量决定的,我们家不同意自己去往上找,我该去那里维权。
你们村说的不对,因占地时,你父亲还在,并签订了同意书,是合同的当事人,应该有你父亲的补偿款,如果他们不给你钱,你可直接找政府,政府要是在不给,你可以起政府及村委会。不明白的,可给我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