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李玉兰律师
广西-南宁
主办律师
律师解答服务记录:
我爸爸跟一老板借支一万四千元打了个收据大写是一万四千元小写是十四万元最后我爸发现跟老板说那个老板不承认
应当结合其他证据材料来认定。因为不知道你们争议双方是否还有其他相关材料,所以无法准确定论。仅提供以下意见:1、如果借条写明用途,会结合用途及生活常理等情况来判断。如果有证据证明老板委托你爸去买十几万的设备或者你爸自己要用作什么大额支出,那么视情况有可能就认定为十四万;2、如没有其他任何证据,则以大写为准。
李玉兰律师
人看过
加载更多
加载中
没有更多数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