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律师你好!希望得到你的帮助!
我和男方于2012年10月结婚,房子是男方婚前贷款买的,目前依然每月还贷.结婚时我家购买了家具和电器.婚后及怀孕时和婆家为了生活琐事矛盾不断, 由于男方无法解决矛盾并一直出口伤人,最终将怀孕五个月的我赶出他家.而我也实在不堪忍受对方的谩骂和人格的侮辱,为避免发生更多矛盾,从怀孕五个月开始到生完孩子至今一直住在自己家, 目前男方以我不回他家为理由提出离婚.我们有一个四个多月的孩子现在有我带.
请问一下1.如果真的离婚我作为女方可以获得哪些权益?
2.如果男方由于离婚问题故意损坏女方买的家具和电器,女方是否可以提出赔偿?
3.男方不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该如何处理?
你好,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可要求平均分割;小孩的抚养费可根据判决结果,如果男方后期不支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的话要结合登记情况、还贷情况等综合考虑;具体情况需要可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