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依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三十条:企业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的信息依法计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给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成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企业赔偿。
因此,你有权向企业要求补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请你务必于离职之日起一年之内,向企业所属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企业补缴五险金以及你的实际损失。
至于劳动补偿金因你没有详细说明,此处不便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