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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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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执业律所: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1101*********655
办公地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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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详细了解离婚时,房产、房贷、债务如何处理
您好,要看银行房贷还款协议上是否是的你的名字。
郭子福 郭子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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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
您好,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财产。女方在哺乳期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原因,男方不能主动向法院起诉离婚,但你们可以协议离婚。 制定离婚协议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由此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   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原因应作出简要表述。比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等。   三、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共同财产分割、个人财产处理和子女抚养权等,该部分内容是离婚协议的核心内容,应作出详细的约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首先要分项(标明序号)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情况。包括财产名称、所在地点等信息;   2、将上述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对应前面的分项的财产序号,作出准确的分割。   3、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中,可能存在动产、不动产、股权、投资以及其他财产折价的问题,对于该部分财产的处理,一般约定以取得上述财产的一方给予对方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补偿,或双方对股权或投资进行比例分割所有。   4、在分割财产移交时需要对方配合的,应约定配合的时间及相关内容。如对需要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房产,应明确约定办理手续的期限等,同时约定财产移交时,应当提供配合的一方未及时配合导致的责任如何承担。   5、防止夫或妻一方有意隐瞒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在财产分割中,应约定隐瞒财产的后果及处理方式。比如:“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共同财产之外,如发现尚有其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没有进行分割的,隐瞒的一方自愿放弃该被隐瞒财产的再次分割权,该财产全部份额归对方所有”。  (二)夫或妻个人财产处理   因为夫妻结婚之前,很可能存在夫或妻一方有属于个人的财产,对于该个人财产,在离婚协议中应予以列明,以免发生混淆而引起争议,当然,个人财产也可以约定在离婚时赠与对方,这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愿。   (三)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处理   如在夫妻离婚时已有子女的,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约定,否则,协议离婚时民政部门将不予办理。   协议离婚中,子女是随父还是随母一起生活,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只要双方同意则该约定即有效。在子女抚养权确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该抚养费标准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支付人的经济能力以及子女的日常生活、学习等情况综合考虑予以确定,抚养费可以按月、半年等为单位来支付,具体时间由夫妻双方约定,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时为止。   四、协议的份数   离婚协议一般至少一式三份,协议当事人各一份,民政部门一份。   五、协议的附件   为使协议内容完整和便于操作,建议在协议书后附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有形财产照片等材料。   六、其他   离婚协议一般要约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字样,最好协议双方在签字后加按手印,并写上签订协议的时间。 希望以上答复对您有帮助,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10-5129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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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中女方哺乳期男方不可以主张离婚,但是女方可以主张离婚。 这套房子首付,还房款,还有房产证都是男方的。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子。房子当然属于男方。 如果你还有其他需要咨询和律师帮助请联系我们 郭子福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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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评价更多评价
54f507yu12ms4用户
5.0
#服务热情
谢谢您郭律师!但如果没有发生工资抵扣的情况,这一条法院就不会采纳吗,诉讼时效难道不应该从新计算吗?我很困惑
2012.05.07
16w424p12g30用户
5.0
#服务热情
谢谢
2012.04.25
m409x6712df13用户
5.0
#服务热情
谢谢您给的意见,给我最大的帮助。下午就去劳动局问一下。
20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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