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该行为不符合秘密窃取之意!
2、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取出部分政府拨付的农户危害改造资金存入个人账户,显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工作人员为监督实施,以方便划款为由,私自要取农户存折和密码取款,”这里的款项就变成了特定款项,可以看做公款,之所以不做挪用处理,是因为挪用只是私底下使用且是公用!
综上述,该行为属于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