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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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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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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执业律所:
江西国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3607*********367
办公地址: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楼下左侧第四家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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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刚满了,
刑法 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一般情况下缓刑期满后也就自动解除了。不过你在缓刑期满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执行你缓刑的),由该机关宣布缓刑执行完毕. 然后撤销档案,表明你的缓刑已经执行完毕 缓刑应该是公安机关执行的,对于缓刑期满,当地公安机关应该公开予以宣告.你可以去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黄勇 黄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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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i113qw133q6用户
5.0
#服务热情
谢谢。
201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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