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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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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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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执业律所:
重庆智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A2011*********8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北宝圣大道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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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后,房屋归原告,被告死赖在家中不走怎么办?
房屋既然已经判决归原告,原告也承诺给予被告3万元的经济补偿,那么被告就无权在使用该房屋,房屋的产权完全归原告,原告有对该房产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益。 如果说被告因为没有拿到相应的补偿款而拒不离开或在原告家中捣乱,作为本案的原告有权请求公安机关给予协助,要求被告立刻离开,而被告完全不顾原告的意愿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事实上,农村房屋并不是不能买卖,由于我国房屋管理实行房地不可分原则,农村房产的买卖有严格的限制,通常农村房屋只能在本集体内部进行买卖,而无法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可以自由流通买卖。法院也无权将农村房屋进行拍卖,法庭只能依法执行判决,根本没有管理房产的行政职权和职责,对于房产的问题应当咨询房管部门和国土部门。
唐祥 唐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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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析产
如果集体土地还未转为国有土地,房屋共有人A仅仅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没有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这便是我们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的房地分离难题。由于我国法律上对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分别规定的,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分属不同权利人是合法的。当然,我前面也讲过我国房产管理采取的是房地不可分原则,即在处分和流转房产时,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进行,法院之所以将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作为A、B二人的共有财产进行评估析产,也无疑是遵照我国房产管理规定作出的判决。由于我国房地分离问题还存在立法上的不足,不同法院对于房地分离的处理情况也不尽相同,这有待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加以解决。因此,事实上法院判决也有涉嫌非法处分B的宅基地使用权的,你如不服判决可以此为由提起上诉或申诉。
唐祥 唐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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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问题咨询(第一次追问)
如果有学校方面的协调和沟通,用人单位应当会更及时、妥善的给你处理这个问题。学校方面的责任要追究的话,只能从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方面去找证据,比如:学校选择的实习单位没有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那么学校就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这个时候学校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如果学校尽到安全注意和保障义务的话,就很难说学校对你有损害责任。因此,你必须判断清楚学校到底是不是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你的表弟是否成年,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所以如果你需要我更为周到的法律服务,请给我电话(13618371873)联系,我会给你更为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务。
唐祥 唐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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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评价更多评价
f2262z013fg54用户
5.0
#服务热情
谢谢律师的帮助!
2013.02.27
w221f6q13ka25用户
5.0
#服务热情
很好
2013.02.23
yueshiyq用户
5.0
#服务热情
讲到我需要的点上了,感谢唐律师的回答。
201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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