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信任。
您可向公司主张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供您参考
如您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办理委托代理事宜,可电话联系吴姗律师:18008009006
吴姗律师
四川-成都
扫描二维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