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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国胜律师

程国胜律师

河北-石家庄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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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综合
执业律所: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1301*********767
办公地址:
平台认证 实名认证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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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法院强制执行,因开庭我本人没到,是因为我在鱼船上工作,现在想和法院协商还钱,可以吗
可以告知法院你想还款,然后你和申请执行人或者是法院沟通就可以。
程国胜 程国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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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不合格。说我是肇事逃逸能成立不?他自己找人维修花的费用我需要承担吗?
你维修好就可以了,他再次弄坏和你没有关系,你也不用承担责任。你和对方沟通过程中要保留证据。
程国胜 程国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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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托欠员工工资我们该怎么办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督促单位发放工资,还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程国胜 程国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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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物业公司与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签的物业合同,此业主委员会已成立11年,我们签订的物业合同是有效的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因此,由全体业主决定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只是代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其无权自行决定聘任还是解除物业服务企业,并且业委会任期已经届满,不应再继续履行业委会的职责。但是,这并不意味这你们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就是无效的。认定合同无效需满足严格的法律条件,经本律师检索法律及案例,物业服务合同应该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可知,若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贵公司的相关权益也是有保障的。
程国胜 程国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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