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以夫妻共同财产创设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合伙份额的收益,也就是投资收益应归夫妻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龚勇军律师
福建-厦门主办律师
扫描二维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