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王彦律师

王彦律师

上海-上海
律师档案 查看详情
擅长领域:
执业律所:
上海唐巍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3191*********702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939号宏南大厦1110室(金桥路站3号出口)
平台认证 实名认证 服务保障
律师最新解答查看全部问答
回复刚才的回答
提成需要你自己举证,工资数额算前12个月的平均数。12333不处理劳动仲裁和诉讼的。
王彦 王彦律师
0人看过
办理减肥卡退款的事
如果经过鉴定机构鉴定为不合格服务,按照上海市的规定,你可以要求退款。
王彦 王彦律师
0人看过
赔偿计算
1)首先不是赔偿双倍工资,而是赔偿双倍工资的差额,即一倍工资,因为有一倍的工资已经按月发放了。2)其次,双倍工资只支持11个月,因为满一年的惩罚措施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永远适用双倍工资。因此,双倍工资差额是11个月而不是24个月。3)双倍工资差额是有时效的,因为双倍工资不是劳动报酬,所以不适用特殊诉讼时效,而是适用一般时效,即,知道或应当知道起一年。你按劳动者提起仲裁的时间往前倒推一年。就可以知道最终支持几个月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你的理解是错误的,不用赔偿这么多。
王彦 王彦律师
0人看过
国有公司的人员是否有失职罪
一直没看到所以回答晚了请见谅。既为挪用资金,那么毫无疑问一个是要利用职务便利,另外一个是要在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才构成犯罪,你说的情况企业出借资金给个人,个人提供商品还款,这个个人肯定不具备职务便利挪用的条件,而且和企业签订过协议,所以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王彦 王彦律师
0人看过
当事人评价更多评价
i715181qw用户
5.0
#服务热情
谢谢王律师的回答。再请问王律师,在什么情况下就不是涉及挪用资金罪了。
2010.07.15
e707290yu用户
5.0
#服务热情
谢谢!
2010.07.11
faliang用户
5.0
#服务热情
谢谢,您的答复,为我要求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提供了依据,真是一字千金啊!
2010.07.01

王彦律师

上海-上海

扫描二维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