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工伤索赔律师

恩施州
工伤索赔
法律知识
利川市律师咨询
利川市律师问答
工伤事故离职有哪些补偿
  工伤事故后员工离职有哪些补偿?本文详细解读了《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离职补偿的规定,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事故赔偿
人看过
工伤事故离职有哪些补偿
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
  工伤赔偿涉及医疗费用、伙食补助、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多个方面。本文详细解读了工伤赔偿标准和项目细则,帮助了解权益。
#工伤赔偿标准
人看过
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
最高院:车辆挂靠司机伤亡是否算工伤
  车辆挂靠司机伤亡是否算工伤?最高院给出了明确答复。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在其他单位并以该单位名义对外经营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范围
人看过
最高院:车辆挂靠司机伤亡是否算工伤
工伤认定材料不全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材料不全的处理方法是申请人可以按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要求将所缺材料进行补正。申请人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后,通常会在六十天内有认定结论。
#工伤认定材料
人看过
工伤认定材料不全该怎么办
发生工伤后正确的处理流程
  发生工伤后正确的处理流程是用人单位需要及时将受伤劳动者送到医院进行治疗;用人单位需要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等。发生工伤后,受伤劳动者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等。
#工伤事故处理
人看过
发生工伤后正确的处理流程
湖北省利川市二级残疾人一个月能拿到多少钱?
法律分析:二级残疾证一月多少钱依据法律的规定,凡本市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且无固定收入的人员,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救助金。如符合条件请到当地民政局按照程序申请重残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四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湖北省利川市二级残疾人一个月能拿到多少钱?
法律分析:二级残疾证一月多少钱依据法律的规定,凡本市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且无固定收入的人员,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救助金。如符合条件请到当地民政局按照程序申请重残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四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医疗费用了四万多自己支付的。做了工伤鉴定,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停工留薪工资,大概能补多少啊
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按照申请仲裁时上一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费用了四万多自己支付的。做了工伤鉴定,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停工留薪工资,大概能补多少啊
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按照申请仲裁时上一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湖北省利川市二级残疾人一个月能拿到多少钱?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二级残疾证一月领多钱由当地民政部门制定。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湖北省利川市二级残疾人一个月能拿到多少钱?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二级残疾证一月领多钱由当地民政部门制定。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我受工伤已经三个多月了,现在准备去取钢针,也还未做工伤鉴定。请问是先去做工伤鉴定还是先去取钢针?
你好,出院三个月需要做个伤残鉴定
一个工人在食堂的公共区域摔倒了。这是我的责任吗?
您好,要根据过错程度确定
员工在宿舍突发脑出血是工伤吗?
那不一定,如果是请假,休息,都不认为工伤,所谓的工伤认定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在上班期间或者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都可以认定工伤,因为你在工厂宿舍突发疾病,这需要其它证据,证明你在待班,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那就不好说了。
职工打架是否算工伤
根据规定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但这里需要分辨当事人是否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的矛盾进而引起打架斗殴。如果仅仅是出于个人恩怨,那么则无法被断定为属于工伤,也就不由用人单位进行负责。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