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庆区继承律师

南宁
继承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继承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良庆区律师-胡钦律师
服务 5211人好评 218 响应 1小时
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16号保利领秀前城领秀府17栋3103号,3105号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胡钦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良庆区律师-黄柳斌律师
服务 1833人好评 192 响应 1小时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92号鑫隆国际商业中心2号楼12层1208号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黄柳斌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良庆区律师-傅勇律师
服务 5570人好评 24 响应 1小时
南宁市东葛路24一8号凯丰大厦15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傅勇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良庆区律师-寿玲律师
服务 934人好评 213 响应 1小时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a2座15层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寿玲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良庆区律师-广西亿品律所律师
服务 1813人好评 1 响应 1小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江南万达广场C16栋1610-161
广西亿品律所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良庆区律师咨询
良庆区律师问答
在哪些情况下会剥夺继承权
  会剥夺继承权的情况是该继承人实施了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或者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又或者是有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情况的。
#财产继承权
人看过
在哪些情况下会剥夺继承权
代位继承能否继承全部遗产?
  代位继承是不能继承全部遗产的,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的范围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是因为代位继承发生纠纷的,则是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下来的,则是可以申请调解或者是起诉处理。
#代位继承权
人看过
代位继承能否继承全部遗产?
不继承遗产是否可以摆脱债务的责任纠纷
  不继承遗产是可以摆脱债务的责任纠纷,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如果是继承人自愿偿还债务的,法律也不会禁止。
#遗产分配
人看过
不继承遗产是否可以摆脱债务的责任纠纷
私生子是否能够享受遗产继承权
  私生子是可以享受遗产继承权的。在司法实践当中,继承权纠纷的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权纠纷的民事案件一般会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
#财产继承权
人看过
私生子是否能够享受遗产继承权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哪些
  谁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哪些行为会丧失继承权?房产继承顺序如何?本文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权的规定,助你了解继承权的相关知识,避免法律纠纷。
#继承人范围
人看过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哪些
父母亲的共同财产,父亲将财产转让给其中一个儿子
法律分析: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如何分配父亲死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继承
对于抚恤金和丧葬费的分配方式为:丧葬费用于死者安葬事宜,由具体承担死者丧葬事宜的利害人享有;而抚恤金用于死者近亲属的安抚事宜,由近亲属共同取得。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