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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律师-刘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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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律师问答
打算多年后结婚,但现在他和其他女人发生了关系。如果我不想结婚,我可以要求赔偿我的青春损失
法律分析:能。但在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下,青春补偿费即使已经支付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那么支付方的配偶是有权起诉请求第三者予以返还的。虽然“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另一方自愿支付这笔费用,且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则无论这笔自愿支付的费用是称为“青春损失费”还是“分手补偿费”法律都不禁止。而且如果自愿支付方已经支付了,也不能以“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为由要求接受方返还。然而,在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下,“青春补偿费”即使已经支付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那么支付方的配偶是有权起诉请求“第三者”予以返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女朋友想给我买手机,几天后分手,他问我要手机钱,我不给你。
分手后男方索要给女方的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br />
男方女双方恋爱女方怀孕了,但是男方涉嫌骗婚,现在女方想把孩子留掉,双方写个补偿协议
你好,有看协议的内容
我和对象要结婚了,她买了洗衣机和洗碗机,在临近婚期的时候闹分手了,全额支付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关系后可以任意一方当事人都可要回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给对方的钱,并且其不属于具有特殊数字意义的钱财,此时在分手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