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业主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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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律师-刘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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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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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律师问答
噪音扰民打官司可以赢吗
那必须赢的,否则就得忍受
辽源修建房子该怎么样给补偿
补偿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的农民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物业联合社区有权利给业主停水吗
供水是由供水公司负责,物业和社区是无权停止供水的
怀疑水表不准 物业拿不出水费缴纳明细 要求校验水表 物业不给办理 还要起诉 该怎么办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你好!物业以业主不交物业费为由不维修自来水,合理吗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自来水公司或区域居民负责道路供水管道破裂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
扰民严重,我该怎么办?
楼上居民扰民可以从自己做好隔音措施和采取其他措施使对方安静一些。具体操作如下: 1、自己做好隔音措施:小到塞耳塞,大到做隔音卧室。 2、向对方提出要求减少噪音,注意和对方交涉要和气。 3、寻求物业处理,协助解决居民纠纷。 4、报警处理,根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由公安部门查处。如果协商无效,可以依相邻权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处理 不可以在天花板上安装“震楼神器”,制造持续不间断的低频噪声,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休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影响了我的进出,物业不管,请问还能找谁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和邻居沟通,让邻居将鞋柜拿到室内或者是走廊内不能有鞋子乱放,所有的鞋子必须要入柜,保持走廊的整洁;如果沟通后,邻居不进行整改,那么就可以要求物业来出面沟通并处理这个事,毕竟这样事已经是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经过物业沟通后,邻居仍不进行整改,那么可以向居委会进行投诉,让居委会来处理;居委会出面沟通后,还没能解决,那么可以向执法大队反应,因为鞋柜是不允许放在放面的,属于违章,也可以请当地的生活帮助媒体出面来协调这个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装修公司工期超了活干的也不好
法律分析:如因疫情和政府防控措施,正在履行的装修合同不能复工,或者新签订的装修合同不能按约正常开工,对于装修合同当事人来说应当属于不可抗力。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装修公司不构成违约,可免除相应责任,工期应当顺延。但是,如果装修公司在疫情之前已经延误工期,那么就不能以疫情影响为由免责,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小区业主的门坏了,物业要负责吗?
物业负责维修。 物业费中不包含小区居民共同所有财产设施的维修费用,单元门是小区的公共设施,应当由所在单元的所有业主均摊维修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