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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律师问答
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一旦成立,保险人通常不得解除。本文将详细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帮助理解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解除的具体情况。跟随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揭开法律面纱。
#保险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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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一旦成立,保险人通常不得解除。本文将详细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帮助理解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解除的具体情况。跟随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揭开法律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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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实现保险全额退保的流程和要求是
  实现保险全额退保的流程是先联系保险公司了解退保所需资料,然后带着资料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最后等待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返还保款。实现保险全额退保的要求包括可以在犹豫期内申请全额退保;保险代理人虚假宣传的,也可以申请全额退保等。
#保险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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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保险全额退保的流程和要求是
实现保险全额退保的流程和要求是
  实现保险全额退保的流程是先联系保险公司了解退保所需资料,然后带着资料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最后等待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返还保款。实现保险全额退保的要求包括可以在犹豫期内申请全额退保;保险代理人虚假宣传的,也可以申请全额退保等。
#保险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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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保险全额退保的流程和要求是
解除权行使期限多长
  解除权行使期限如何确定?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合同解除有哪些条件?本文详细解读了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确定方法,以及《民法典》中关于解除权的规定,同时探讨了合同解除的具体条件。
#保险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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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权行使期限多长
保险公司不履行调节协议怎么办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履行
这样可不可行?一般轻微事故,保险公司要求把医疗发票拍照发给他,再把钱打过来,这样可不可行可行?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通知对方走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误工费咋办
法律分析: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处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买三轮摩托让经销商买保险 但是经销商没有买
你好!建议同商家协商处理
孩子骑电动骨折了,学幼险拒赔
需要结合发生事故的原因判断
被告是我和保险公司,开庭当天我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您好,您不去的话法院会做缺席判决的,而且开庭不去您也无法当庭做有效抗辩,对您其实是不利的。
被告是我和保险公司,如果开庭当天我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你是被告,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还是尽量出庭,因为法院还需要核实一些事实,你不去就会失去抗辩的机会和权利。
业主因工作骨折购买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的赔偿方式
您好,可以要求赔付
意外保险伤残鉴定费是个人还是保险公司拿钱做司法鉴定。
要看具体情况才能判断的
什么材料可以办理摩托车交强险?
办交强险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行驶证; 3、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一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第一款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