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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甲方租赁的办公室,协商退租达成一致,现我已撤场,但甲方又说退款要在3个月以后支付请问这合理吗?
房租多交一个月能退,应由出租人退还剩余部分,对承租人已经居住使用的部分不予退还。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存在过错的,出租人可以扣留相应的房租或押金作为违约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br/>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br/>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br/> 第五百七十八条<br/>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