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操作如下**:
1. **准备材料**:双方需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婚姻状况变更页)、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过多次婚姻,还需提供历次婚姻的离婚证明。
2. **前往登记机关**:双方需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如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处。
3. **填写声明**:在登记机关,双方需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声明双方均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 **提交审查**: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声明提交给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工作人员会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双方是否符合结婚条件。
5. **领取结婚证**:如审查合格,登记机关会当场颁发结婚证,标志着双方正式缔结婚姻关系。如审查不合格,登记机关会告知原因并要求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