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土地纠纷律师

西安
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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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区律师问答
我在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没有宅基地村上也不给开证明,没法分户该怎么办?
已分户但没宅基地申请人可以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批。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我想問問陝西省西安市閻良區武屯鎮的農村人可以申請永久退出宅基地嗎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还有宅基地,但是一般需要退出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西安市1 9年为老人买的墓地还未使用,使想退了但墓园不同意,未签合同只有持墓证
一般没用过的墓地是不允许私自转让的。购墓的前提要有使用人的死亡证明。一个墓登记好一个名字后就像有一个身份证一样,轻易不能撤销。但是可以退还给公墓。当然会损失一定的费用。 墓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丧主还想继续使用墓穴,可以再缴管理费。对于无人认领或者不交管理费的骨灰,都会统一下葬,体现对逝者的尊重。到了一定期限还不续租的墓穴可按照无主来处理,即墓园管理方可以把土地使用权收回。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西安华为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其中出让的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你好,我是西安市长安区的居民。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批准我应有的宅基地。我该怎么办?
你好,村里之所以拒绝,可能是认为你已经离开本村不在村里居住,不依靠村里经济维持生活。你若想要宅基地,应当搬回村里去居住、生活,同时向村委申请批准宅基地。这时如果还不予批准,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反应投诉要求解决
您好,我是西安市长安区居民,本来应该有的宅基地到现在还没有批准,该怎么办?
单独立户的村民可以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
您好,我是西安市长安区居民,本该有的宅基地到现在还没有得到批准,该怎么办?
了解当地相关部门
我是西安市长安区居民,本应有的宅基地到现在一直审批不下来,该如何处理?
1、申请宅基地后,如果村委会不批准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如果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不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我是甘肃定西安家岔的农民,现因风力发电站了几亩地,乡上赔偿不到位我该怎么办?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是在解放前购买的房屋和土地,请问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性质?
继承的城市私宅土地。是在解放前购买的房屋和土地,建国后未经土地改革请问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