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劳动合同纠纷

南京
劳动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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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律师-叶清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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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88号1号楼7层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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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律师-曹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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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中山南路8号苏豪大厦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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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律师-胡继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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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419号人保(南京)金融大厦A座9、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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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律师-崔云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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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云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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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律师-王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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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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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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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律师问答
停职留薪后解雇如何算补偿
  停职留薪后被解雇如何获得补偿?补偿计算依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而非仅基本工资。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不超过十二年。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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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职留薪后解雇如何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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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多久
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签约后,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或提前通知解除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离职。了解这些规定,劳动者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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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多久
劳动合同遗失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遗失了不必紧张,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复印,也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复印的合同经认证后具有法律效力,可用于维权。维权时需保存证据,如工资凭证、考勤记录等。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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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遗失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订年限规定可以签几年
  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无固定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后,第三次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以保护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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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年限规定可以签几年
南京大排档一句话让我离职
麻烦情况再说完整点目前您说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完整意见!谢谢谢谢。
解雇员工赔偿标准南京是怎样的
公司解雇员工,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公司工作过的年限,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对于月工资的标准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好,公司在南京,让员工签订空白合同后寄回公司,之后不给员工完成版合同怎么办
你好,详细叙述一下具体案情谢谢
总公司在南京 合肥分公司经营不善准备解散 但是有个孕妇 不知道能不能把孕妇调到南京工作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找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我现在南京做厨师,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不承认,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南京实习生可以不上夜班吗?
您好,具体是根据您所在单位实际规章制度的呢
南京中世国两万多元劳务费还能要回来吗际公司现在查封了,去年交的
建议你及时去法院起诉解决。。
江苏南京这边 足疗店多久能上班
你好,依据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定
我喝醉了,单位知道在处理之前主动辞职可以吗?
你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单位占用员工休息时间(工作之外)合法吗?
利用员工休息时间开会,但支付加班费或者另外安排补休的,合法。休息日开会又不能安排劳动者补休的,加班工资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女员工产假时间是怎样的
南京产假工资的发放时间的规定:如果企业未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则产假工资由企业在其约定的时间内按月发给职工;如果企业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则应当在职工休产假的期限按月享有生育津贴。<br/> 法律依据:<br/>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br/>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br/> 《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条<br/>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医疗期内,停止领取工资,改为享受工伤津贴。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致完全、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或者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停止领取工资,改为享受伤残抚恤金。工伤津贴和伤残抚恤金的支付及标准按照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br/>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在规定的产假期内,停止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支付及标准按照当地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在南京工作,婚假只有三天,男女双方都是96年和95年,只有三天的婚假,违法吗?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上一律规定的婚假就是三天的,而且现在也已经没有所谓的晚婚假了。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在南京工作,婚假只给三天,男女双方都是96年和95年,只有三天婚假,违法吗?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上一律规定的婚假就是三天的,而且现在也已经没有所谓的晚婚假了。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在南京工作,婚假只有三天,男女双方都是96年和95年,只有三天的婚假,是否违法
法律分析: 1、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享有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 3、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有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即最多可享有22天的婚假。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军队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军队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南京上班,婚假只给三天,男女双方是96年和95年的,只有三天婚假,犯法吗
3天婚假是全国性规定,一直都是这么规定的。以前各省还规定有晚婚假,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各省都取消了晚婚假,现在有大约60%的省份在取消了晚婚假以后又规定了延长婚假,天数不等。 大约40%的省份在取消了晚婚假以后没有规定延长婚假,那就只有3天了。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劳逸结合,我国法律依据:《劳动法》中规定了许多的假期。除了有每年固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以外,员工结婚有婚假,生育有产假,生病住院有治疗期,都是合法的假期。 我们都知道,结婚需要准备一些事情,也需要一段放松享受生活的时间,因此婚假应运而生。 婚假与年休假不同,它由法律条例来决定,与员工工龄、工资、等级等没有关系;因此法律中对于婚假的休假规定尤为重要。 大家熟悉婚假,但是对其详细的条款可能不那么清楚,这也导致了有的单位制定出不合法的规章制度,在婚假相关权利方面侵害了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对于婚假,大家起码要知道以下4点务必知道,免得吃亏! 1、婚假条件 休婚假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领了结婚证的员工,那种只办了酒没领证的是不能够休婚假的。另外,单位不能以再婚为由不允许员工休婚假,婚假是合法权益,双方结婚领证就可以休,不关乎第几婚。 2、休假天数 根据2019年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假员工享受3天的假期。但是这并不代表婚假只能有三天,规定的三天婚假是最低标准,是不计算路程的纯休假时间,实际上只能多不能少。 3、婚假有效期 虽然说法律中对婚假的有效期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际上员工将婚假一直留着也不合适,因此不少单位都有规定婚假有效期,有的规定三个月,有的规定半年,以结婚证领取日期开始计算,这种规定是合法合理的。 4、婚假工资 我国法律规定婚假是带薪假期,也就是说员工休婚假单位不能以休假未工作为由扣除劳动者的工资。 员工休假权利被侵害听起来不可能,但实际上这样的情况很多,单位就是看劳动者不懂条例或者钻条例的空子想要不给员工休假或者不给带薪休假。 劳动者先要学会分辨单位有没有违法,再就是自己要有维权的意识。
法律规定南京市婚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各地婚假天数不同,请查询当地规定,一般规定在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江苏省统一规定是13天,南京市在江苏省基础上多两天,即15天。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第十七条 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
南京产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是在南京办公吗?
你好,你具体的案件情况是怎样的
南京地区公司倒闭员工该如何赔偿
一、公司倒闭员工要求赔偿怎么办 1、公司倒闭员工要求赔偿公司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员工的经济赔偿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 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如下: 1、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3、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辞退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
有没有南京处理劳动纠纷的律师,这边收费什么标准
劳动纠纷律师费收费要衡量耗费的工作时间,案件的难易程度,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等因素后,才能确定。因每个案件难易程度、涉案金额不一样,所以收费会不一样。按照广东律师收费相关规定,请求给予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工伤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律师不能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需要提醒的是,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的规定,根据案件的胜诉比例,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最高不超过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