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债权债务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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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者的钱给了担保人,担保人不还钱怎么办?
借款人有钱不还的,如果担保人是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可以行使抗辩权,在借款人履行后再履行;担保人还可以向债权人提供借款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也可以要求担保人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六百八十八条
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
法律分析:不当得利之债属于债权债务的一种。民法总则规定,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借高利贷的利息是用现金支付的,借方不承认我用现金支付的利息该怎么办
根据证据确定事实
我在龙泉驿区XX银行存的定期已到期,请问
您好,向你的存款银行申请取就可以了
但是在成都买房用的商业贷款,想转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
法律分析:根据成都相关的政策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是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在成都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抵押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但在成都买房的商业贷款,想要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可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但是在成都买房用的商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转化为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购房合同原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3、法律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5、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户口簿原件; 7、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8、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成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根据成都相关的政策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是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按揭贷款,一年贷款期限下调了多少个百分点
贷款利率调整后原房贷计算方法如下: 如果是提前部分还款或银行房贷利率调整带来的月供变化,自银行调息后到当年年底月供不会变,银行会根据次年的1月1日当天的房贷利率(也就是最新的利率)结合贷款人的剩余贷款本金金额和剩余的还款年限,重新计算月供,到下一年月供就会有相应的变化了。 存贷款基准利率是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给商业银行的贷款指导性利率,是央行用于调节社会经济和金融体系运转的货币政策之一。 银行业上浮比例的明确,并不是以签署按揭贷款合同书的_间为标准,只是以具体的放款_间为标准,一旦放款,事后除非是中央银行调节基准年利率,不然你的贷款年利率不容易再产生变化了。 法律依据: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要有一定的缴存公积金年限等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根据成都相关的政策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是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购买一手房,属于首套住房。商业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结合个人和房屋情况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