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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律师问答
在鹿城xx餐厅工作,要回学校填志愿,老板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温州市鹿城区城乡房屋拆迁安置房物业收费标准是多少?
你好,依据物业服务合同
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外拨土地转为国有出让,出让金如何计算?
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得后所付的金额,一般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受让人)支付。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 第六条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如何计算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外拨土地转让国有出让金?
法律分析: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得后所付的金额,-般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受让人)支付。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 第六条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外拨土地转为国有出让,出让金如何计算?
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得后所付的金额,一般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受让人)支付。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 第六条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外拨土地转为国有出让,出让金金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出让金标准不同,划拨地: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地: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二、使用权赔偿不同划拨地: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或者无偿取得而且没有使用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温州市鹿城区厂房改成公寓合法吗?
你好!需要规划批准
您好,我在鹿城金丝桥路这边租房,水费是8元一吨
法律分析:如果水费出问题的话,可以试着和房东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鹿城区法律工作者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1、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除少数省市有指导性意见外,大多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2、一般说来,每家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律师费因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和具体承办律师的不同而不同,有的差距还比较大。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温州市鹿城区九级工伤工伤赔偿标准我想知道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计算需要结合本人工资情况,和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