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区工伤索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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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15号逸龙广场综合楼7/8层(一楼广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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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B座西塔38楼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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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区律师问答
工伤都有哪些赔偿
工伤赔偿
涉及哪些项目?社保和雇主各自承担哪些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等如何支付?本文详细解读
工伤赔偿
的各个方面,让你了解权益,维护利益。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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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
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涉及补助金、工资支付和鉴定标准等方面。本文详细解读了十级工伤的赔偿内容,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法。
#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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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工伤赔偿到账
员工如何查询
工伤赔偿
到账?可以通过三种方式:现场查询、电话咨询和网上查询。赔偿金到账方式取决于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包括医疗、停工留薪、伤残和工亡待遇等。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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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钱工伤赔偿怎么办
当单位因资金问题无法支付
工伤赔偿
时,员工仍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本文将解答单位没钱如何
工伤赔偿
的问题,并提供申请
工伤赔偿
所需的资料和解决纠纷的途径。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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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级别的工伤怎么赔偿
如果遭遇工伤却没有达到评级标准,劳动者依然有权获得包括治疗费、康复费、工资福利等在内的赔偿。本文将详细解读
工伤赔偿
的内容、法律依据以及日常应对建议,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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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工地受伤
法律分析:在工地受伤的,属于工伤,劳动者可以向公司要求其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你好,我想咨询工伤十级海口能陪多少钱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工伤认定有相应的程序规定,赔偿的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详细解答可以到我律所进行专门的咨询。
我在海南海口一工地从三楼掉下来造成颈部神经伤害两次手术现在老板赔偿的钱达不到我的标准
协商不成的,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工伤从认定到鉴某某果出来要多久呢
做了工伤鉴定,一般要六十日后才能拿到鉴某某果。如果申请工伤认定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十五日后能拿到结果。在结果出来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及时告知受伤职工和单位以及有关的部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伤残等级十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评十级伤残有的标准: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划分依据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劳动部门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若伤者超过15日以后再向上一级的社劳动部门申请重新鉴定,则该部门可以不予受理。第二次伤情鉴定为最终鉴定,结果不可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导致双手骨折。我们应该向谁索赔,我们能赔偿多少
在工地上受伤,和老板谈赔偿的问题应当有相应的依据。首先先去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由公司申请,也可由个人申请,如果公司给交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和工伤补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认定后认为能够构成伤残等级的再向人社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工伤鉴定。如果认定构成了伤残等级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予以工伤补偿。不够伤残等级的报销相应的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等。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赔偿除以上费用外,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或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准则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薪水,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薪水,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薪水,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薪水;(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议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的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薪水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工人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薪水,是指工伤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交费薪水。本人薪水高于统筹地区工人平均薪水300%的,按照统筹地区工人平均薪水的300%计量;本人薪水低于统筹地区工人平均薪水60%的,按照统筹地区工人平均薪水的60%计量。
海口市九级工伤赔偿明细?
法律分析:九级工伤赔偿最新标准具体内容包括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海口市交通事故认定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进行赔偿;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赔偿;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予以赔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关于交通事故认定的工伤赔偿标准,海口有哪些?
关于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标准是什么 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海口认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本人的月工资,具体为几个月工资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海口哪里有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需要去社保行政部门办理,工伤鉴定需要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法律依据:工伤鉴定需要去社保行政部门办理,工伤鉴定需要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你好,我是工人死亡的父亲,海口市的工人死亡补偿标准仅按2013年人均可支配,我觉得不合理,
遭到工伤死亡后,需要赔付丧葬补助金,对于丧葬补助金等赔偿都按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您好,我是工亡父亲,海口市工亡补偿标准仅按2013年人均可支配,我觉得不合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补助金,其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您好,我是工亡父亲,海口市的工亡补偿标准仅按2013年人均可支配,我觉得不合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我是工亡父亲,海口市的工亡补偿标准只按2013年人均可支配,我觉得不合理?
职工在职病亡补偿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有哪些补偿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有下列补偿: 1、丧葬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 2、抚恤金。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遗属生活补助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海口关于交通事故认定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具体伤情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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