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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户主能私自拿拆迁款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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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宅基地被拆迁时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国家有时候需要建设道路、建设桥梁要使用到宅基地的时候都会进行征收并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宅基地户主能私自拿拆迁款吗?接下来,关于宅基地户主能私自拿拆迁款吗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宅基地户主能私自拿拆迁款吗

  一、宅基地户主能私自拿拆迁款吗

  不可以、宅基地拆迁是很正常的,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拆迁重建工作非常多见,所以对于拆迁补偿的问题也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热点。

  所以在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征收农民土地的,会补偿以下费用: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耕地开垦费。

  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5、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

  6、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偿金额提升

  二、宅基地拆补偿标准怎么确定

  宅基地拆补偿标准根据以下三方面确定:

  1、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

  2、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临时居住条件;

  3、当地政府关于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的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拆迁安置补偿方式及标准

  征收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特殊情况下,在规划保留村,经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批宅基地自建的补偿方式。

  1、产权调换补偿标准及面积计算:

  (1) 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认定产权面积。对人均不足50平方米的部分,已建成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的,按人均50平方米认定产权予以补偿安置;未建成的,按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按人均50平方米予以补偿安置。人均不足50平方米部分,不给予装修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按“拆一补一”、不补差价计算。产权调换时所选取的安置房的总面积按超出被拆迁住宅面积最小的原则控制。超出原产权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缴交购房款。安置房市场评估办法参照《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货币补偿的,人均50平方米按上季度被拆迁房屋邻近的普通商品房均价补偿,高于上季度区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别墅)平均售价的按平均售价补偿;超过人均50平方米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予以补偿。

  3、被拆迁人选择部分实行产权调换、部分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货币补偿面积不得超过被拆迁住宅面积减去安置房面积的余额,且不得超过人均50平方米。

  4、批宅基地自建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土地住宅经批准采用批宅基地自建的,被拆迁住宅按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框架结构房屋重置价按每平方米595元;砖混结构房屋重置价按每平方米 510元;其它结构房屋重置价按每平方米340元。根据住宅结构、成新率确定补偿标准及补助金额。新批宅基地的建筑面积控制在人均50平方米以内。

  5、持有合法批建手续,但在征地拆迁通告之前未建成的部分,实行产权调换时应补交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实行货币补偿的,应扣减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

  6、转让或赠与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其转让或赠与的建筑面积应计入转让方或赠与方的人均住房面积。

  产权清晰的共有住宅(含祖房),产权面积应按各自份额合并计算。同一村庄已被拆迁安置住宅面积应合并计算。

  7、具有合法批建手续的住宅房屋,装修补偿按280元/平方米实行包干补偿。

  8、凡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房屋权证的,房屋被拆迁时,给予5000元/户的奖励。

  9、人均合法产权面积,以被拆迁人在本行政村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为依据,属“一户多宅”的,已批合法面积合并计算,属“多户一宅”的,其人口合并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宅基地户主能私自拿拆迁款吗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对于宅基地拆迁的补偿,每个家庭成员都有权利拿到一定数额的补偿款,户主不能私自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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