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上诉期间如何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1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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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事纠纷的上述都有上诉期限的限制,起诉的时间超过一定的期间,在法院打官司就不会胜诉。那么,上诉期间如何计算呢?如果当事人反悔要如何撤回上诉呢?这些问题大多数人还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上诉期间如何计算的相关知识。
上诉期间如何计算

一、上诉期间如何计算

上诉期限自第一审法院裁判送达之日起次日开始计算。若遇上诉期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二、如何撤回上诉

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人的上诉至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前,如果上诉人认为自己的上诉理由不充分,或者接受了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可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

撤回民事诉讼的上诉,是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处分,但是否准许,应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因此,撤回上诉是两个诉讼行为的结合:一是上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一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上诉人撤回上诉的请求,有没有违反法律、逃避法律等不应准予撤诉的情况,并据此作出是否准予撤回上诉的裁定。只有这两个诉讼行为结合起来,撤回上诉才能成立。

撤回上诉的申请必须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至宣判前提出。第二审人民法院未受理上诉,当然不存在撤回上诉的问题;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宣判,上诉人再无权撤回上诉。

三、可以提出上诉的主体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一审的判决、裁定(包括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裁定)提出上诉,具有平等的上诉权。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辩护人和近亲属的上诉必须经被告人同意,且应该以被告人的名义提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如果被告人既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部分的被告人,也是附带民事部分的被告人,那么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既可以对刑事部分上诉,也可以对附带民事部分上诉;而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能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不能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如果被告人仅是附带民事部分的被告人,那么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能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的上诉期间如何计算的主要内容。上诉期限自第一审法院裁判送达之日起次日开始计算。如果上诉期满日时节假日的话,节假日介绍后的第一天为最后的期限。如果您还有问题的话,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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