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证人破产如何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2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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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保证人破产如何诉讼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问题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保证人破产如何诉讼

  一、保证人破产如何诉讼

  我国目前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案件应裁定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种观点认为案件应中止审理。第三种观点认为案件应继续审理。大多数法律人赞同第三种观点,对连带责任保证人破产的案件继续审理将更有利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也更有利矛盾的解决。故保证人破产后,案件在继续审理的情况下,出于更好保护债权人债权的目的,还可以告知原告向受理破产的法院申报临时破产债权,待诉讼终结确认债权和保证债权后,如主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再正式确定为破产债权,参加分配。如在诉讼终结前已经开始破产分配的,对于债权人可能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受偿的数额,破产法院应先预留出来。

  二、变更保证人手续

  原保证人因贷款、购房支取等原因需要申请变更保证人的,经原共同保证人同意并当面出具“承诺书”。由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原保证人承诺书到受托银行填制“变更担保人申请书”、“保证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由受托银行审核无误后,填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变更审批表》,并报中心审批,由经办银行通知新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因借款人贷款余额递减,需要减少保证人的,由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受托银行填制“账户启封(变更)申请书”,原保证人需出具承诺继续履行原担保责任的书面声明,由受托银行审核后,填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变更审批表》,报中心信贷科或分支机构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

  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一)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

  (二)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

  (三)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保证人破产如何诉讼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破产分配在诉讼终结前已经开始的,破产法院应当保留在分配破产财产时债权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大家如果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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