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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如何证明合同履行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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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完成约定的工作,这就需要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同时劳动合同履行地对仲裁管辖也是很用的。一般来说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上应有明确的规定,但也有因合同条文有歧义而发生的劳动争议。那么,劳动争议如何证明合同履行地?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解答。

劳动争议如何证明合同履行地

  一、劳动争议如何证明合同履行地

  1、关于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可以通过书面劳动合同,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这些证据证明,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通常情况下就是员工的实际工作地,对员工的实际工作地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发生劳动争议后,都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管辖的。

  2、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由此确定,本案中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申请人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劳动人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4、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的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用人单位的住所地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当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与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时,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情形

  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可得出以下三种情形:

  1、用人单位已注册登记地,且注册登记地与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一致,则单位所在地为同一个地点。

  2、用人单位已注册登记地,但注册登记地与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则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为单位所在地。

  3、用人单位未注册登记,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情况下,该地与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是相一致的。

  三、劳动合同争议的仲裁流程

  1、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动争议如何证明合同履行地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可以通过书面劳动合同,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这些证据证明,并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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