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后女方居住权是终身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1 15:42
人浏览
导读:

在新颁布的民法典当中,对婚姻法有新的规定,对居住权有了明确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是有居住权的,夫妻离婚后,一方经济有困难的,另一方有能力的可以给予适当帮助,提供居住权,那么,离婚后女方居住权是终身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后女方居住权是终身吗

  一、离婚后女方居住权是终身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里面约定居住权,但是居住权的时间就是看双方的约定的时间了,这个是很有弹性的。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约定居住权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居住权如何设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居住权需要两个条件:

  1、设立居住权的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书面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公示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记,则不产生居住权。

  三、居住权怎么进行登记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的设立要求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不具现实可操作性,反而不利于保护实际居住人的合法权利,建议删除“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的规定。

  居住权的期间可以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可以为其设定一个固定的期限,也可以设定为终生。但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即告消灭。此外,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不得出租,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另外,居住权规定在民法典物权编的用益物权之章,也就是说居住权人对标的房屋享有物权效力,而租赁是债权关系,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因此,承租人无权干涉居住权人行使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后女方居住权是终身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双方可以约定居住权,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约定居住权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