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去哪里办小孩的监护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3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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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小孩的监护人一般都是父母担任,这是由血缘关系决定的。监护人确定之后要在哪里办理呢?或者说不需要办理,直接就确定了监护人呢?接下来,关于去哪里办小孩的监护人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去哪里办小孩的监护人

  一、去哪里办小孩的监护人

  看情况:

  (一)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监护人手续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二)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手续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办理。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二、变更孩子监护人的流程

  监护的变更指监护人的更换。在监护关系存续期间,监护人可通过协商或法定程序而发生变更。一般而言,如果监护人是由具备监护资格的当事人协商确定的,那么当事人可经过重新协商变更监护人;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监护人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在指定监护的情况下,还要由原指定单位批准,当事人不能自行变更监护人。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剥夺限制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但抚养子女一方对孩子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其他对子女明显不利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剥夺其监护权,确定由另一方单独负责监护。当监护人不适合继续作监护人时,经利害关系人或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可对该监护人进行撤换。

  三、离婚后小孩变更监护权的条件

  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款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17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去哪里办小孩的监护人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办理监护人的地点有公安部的户籍部门、居委会村委会和民政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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