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租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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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们都知道,施工不是说施工就能施工动工的,在施工之前还需要得到一系列的审批通过,得到一些证书才可。就拿集体土地建设来说,审批通过拿到用地使用权之后,这个使用权可否租赁给他人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租赁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租赁

  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租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租赁,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存在例外可以租赁

  1、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

  2、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3、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有关部门颁发的注明“土地租赁”的房地产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其中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且可继承;另外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租赁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村里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不能够租赁给他人使用的,这是由国家明文规定的,但是因破产兼并等导致使用权转移的可以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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