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承揽合同必须书面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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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日常生活中,承揽合同也算是比较常见的一种,那么签订承揽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呢,承揽合同必须书面吗,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承揽合同必须书面吗

  一、承揽合同必须书面吗

  1、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

  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一方要获得对方的给付,必须向对方为相应给付,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

  3、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继续性合同是与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概念,二者之间,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区分标准。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内容非一次性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的合同,其基本特色在于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为给付时间的长短。

  三、承揽合同的种类

  1、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承揽合同的包容性极强,法律对承揽合同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一大类合同的规定,这是承揽合同与其他典型合同的一大区别。

  2、要确定一个合同是否承揽合同,最基本方法是看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类型。

  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承揽合同必须书面吗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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