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质权人可以是分公司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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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生活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很多朋友会选择质押财产。质押就是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或者发生约定的条件的时候,债权人就能够优先受偿。质权包括了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那么,质权人可以是分公司吗?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质权人可以是分公司吗

  一、质权人可以是分公司吗

  企业的分支机构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进行股权出质质押时,质权人不可以是企业的分支机构,应该是企业本身。

  根据相关法律,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质权可以登记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动产质权以交付为公示要件,因此动产质权不一定要登记,可以不用登记,但是出于保护质权人的权利不受侵害,可以选择登记。

  但是有些特殊情况:

  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三、动产质权的设立

  设立书面合同。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交付标的物

  1、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但是出质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2、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交付的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交付的为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质权人可以是分公司吗的相关内容,企业的分支机构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进行股权出质质押时,质权人不可以是企业的分支机构,应该是企业本身。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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