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以借款归还作为租赁合同终止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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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年轻人出门在外,会租房子居住,为了保障好自己的权益,都会和房东签订好租赁合同。那么,在现实生活租赁合同的终止期限应该怎么规定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以借款归还作为租赁合同终止期限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以借款归还作为租赁合同终止期限

一、以借款归还作为租赁合同终止期限

合同期满,不需租赁当事人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若当事人需延续租赁关系的,应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提出,在合同终止前十日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租赁期限届满而又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补充协议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房屋。

二、租赁合同主要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三、租赁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以借款归还作为租赁合同终止期限的法律知识。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一般都会约定好合同终止的具体期限,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履行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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